用续案不断扩大专利保护范围
如果你拿到的授权保护范围是技术特征A+B+C+D,美国续案还可能让你继续拿到A+B、A+C、A+B+C的权利要求范围,甚至把产品升级后的技术特征E也纳入保护。
这就是续案的第一大作用:扩大专利保护范围。
1、往深做:构建不同层级保护
实务中,一种常见情况是:母案虽然已经授权,但现有权利要求的覆盖范围仍然不够理想。
比如,母案只保护了某一功能的具体实现方式,但企业真正希望保护的,是功能的实现思路,甚至该功能本身。此时,可以递交续案,适当删去部分实现层的技术限定,继续争取更上位的权利要求。
有时,母案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完整的技术方案,但说明书中的某些部件、模块、核心步骤,本身也值得单独拿出来保护。此时,也可以通过续案围绕这些关键部件单独构建新的权利要求,补充一层更有针对性的保护。
因为实务中,对手未必会完整照搬整套方案,更可能只模仿某个关键部件、某个思路。如果你已经围绕这些关键部件、思路等递交了续案保护,就可以直接拿着续案权要向竞对维权。
2、往外扩:覆盖更多技术方案
美国续案制度包括普通续案和部分续案(CIP)。
如果母案保护的是某功能的某一实现方式,那么还可以通过递交部分续案(CIP),把其他可能的实现路径、技术变体也纳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。
比如,母案已经保护了某项功能通过“传感器采集 + 本地判断”来实现,但后续又发现,采用“传感器采集 + 云端判断”也可以实现同样功能,这种情况下,就可以考虑递交部分续案(CIP),继续把新的“传感器采集 + 云端判断”纳入专利保护。
当同一功能的多种实现方式都被纳入保护后,不仅竞争对手规避专利保护的难度和成本会明显提高,而且专利的价值也会大大提高。因为通过续案,企业可以把原本针对某一个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,扩展成对某一类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族,无论是在融资、交易还是对外展示技术壁垒,这样的专利布局都更容易给投资人信心。
3、往后延展:让保护跟随技术迭代
与普通续案相比,CIP还允许申请人在延续原申请的基础上,再加入母案中没有公开的新内容。
所以,母案递交后,如果技术方案沿着原有路线又有了新的迭代,还可以通过递交CIP,围绕这些新增内容补充新的权利要求,让专利保护跟着技术迭代动态调整。
实务中,Apple公司就很注重通过续案持续覆盖迭代的技术。以Apple 早期专利US10193987B2为例,Apple围绕iPhone、iPad、Mac之间的“跨设备任务接续”功能,通过递交多个续案,确保了其专利链能够覆盖从2007年至今所有主流智能手机交互的细分变体。
用续案定向打击竞争对手
除了持续扩大保护,续案还有更具攻击性的用法——将企业的被动保护,转化为围绕竞争对手的主动防御,帮助企业构建具有战略目标的攻击性专利组合。
具体如何实现?
关键:盯着竞对产品,反向调整权利要求
比如,当竞对有和母案技术路线相近的产品时,可以持续监控其产品结构、功能路径和下一代技术方向,并针对竞对的产品和可能的优化方向递交续案或部分续案(CIP),阻碍竞对进入市场。
再比如,在一些侵权场景下,竞对并不是完整照搬你的技术方案,而是有选择地保留其中的某些步骤、功能组合或实现方式,同时删减、替换其他技术特征,以避开母案权利要求的保护。此时,企业完全可以反过来盯着竞对已经采用的这些关键部分,继续调整续案中的权利要求写法,让新的权利要求更贴近竞对方案,定向打击对手。
这种做法在美国制药行业尤其常见。
续案在美国制药行业,长期被作为著名的进攻性策略使用。制药企业会围绕药物、制剂、给药方案、适应症等持续调整和补强权利要求,延长专利阻挡窗口,提高低成本仿制药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难度。有研究数据显示,2000年至2015年,美国FDA共批准了1421种新品牌药,而续案专利的平均数量从2000年批准药物的0.6件增长到2015年批准药物的1.8件,增长200%。
续案的不确定性,还会迷惑和威慑竞争对手
如果企业持续递交续案,说明权利要求边界并未最终确定。竞争对手虽然可以阅读企业已经授权的专利,但很难准确判断:后续你还会递交什么样的续案?续案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权利要求?权要范围会如何变化?其当前产品未来是否有被新续案权要覆盖的风险?
这种不确定性,本身就会对竞争对手形成持续威慑。毕竟,任何企业都不希望在产品已经投入大量研发成本后,突然被竞对用针对自身产品方案设计的续案专利发起维权。
续案定向打击的效果如何?
关于定向打击的效果,不妨来看一个供应链中的零部件供应商(Raffel),通过续案反向打击其合作整机厂商(敏华)的真实案例:Raffel Systems 诉敏华家具案
Raffel 早在 2006 年就提交了“发光杯架”的母案,在早期阶段,这个母案技术更多是作为一个功能模块,被应用于下游整机产品中。此后,Raffel 一直通过续案持续布局。
到了2018年,Raffel 提交了一件关键的续案专利US10051968B2。
这件续案的权利要求不再局限于杯架部件本身,而是将杯架、控制开关和座椅其他功能部件组合在一起进行主张,最终保护了“电影院座椅”这一整体产品。
而敏华在美国销售的影院座椅就落入了这件续案专利的权要范围,Raffel 遂以这件续案专利为依据,对敏华提起了侵权诉讼。
最终,法院认定敏华侵权,判赔超过 1 亿美元。
本案中,Raffel 作为一个零部件供应商,最终反向压制其合作的整机厂商敏华公司,本身就已经说明了美国续案在定向打击对手上,具备非常强的实战威力。
而这种打法,在美国企业中其实并不少见。很多成熟企业都会长期保留续案链,围绕市场竞争、产品迭代和竞对方案持续调整权利要求,以保持专利的持续攻击能力。
更多的话
注意,要想让续案真正发挥“扩大范围”和“定向打击”的威力,还有两大前提:
1、必须有高质量的美国专利作为支撑;
2、母案必须保持“活着”状态。